气象观测场环境条件要求
地面气象观测场必须符合观测技术上的要求。
(1) 地面气象观测场是取得地面气象资料的主要场所,地点应设在能较好地反映本地较大范围的气象要素特点的地方,避免局部地形的影响。观测场四周必须空旷平坦,避免建在陡坡、洼地或邻近有铁路、公路、工矿、烟囱、高大建筑物的地方。避开地方性雾、烟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方。
气象观测场
地面气象观测场四周障碍物的影子应不会投射到日照和辐射观测仪器的受光面上,附近没有反射阳光强的物体。
(2) 在城市或工矿区,观测场应选择在城市或工矿区最多风向的上风方。
(3) 地面气象观测场的周围环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有关气象观测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 地面气象观测场的环境必须依法进行保护。
(5) 地面气象观测场周围观测环境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详细记录。新建、迁移观测场或观测场四周的障碍物发生明显变化时,应测定四周各障碍物的方位角和高度角,绘制地平圈障碍物遮蔽图。
(6) 无人值守气象站和机动气象观测站的环境条件可根据设站的目的自行掌握。
气象观测场硬件设施要求
(1) 观测场一般为25m×25m的平整场地;确因条件限制,也可取16m(东西向)×20m(南北向),高山站、海岛站、无人站不受此限;需要安装辐射仪器的台站,可将观测场南边缘向南扩展10m。
(2) 要测定观测场的经纬度(精确到分)和海拔高度(精确到0.1米),其数据刻在观测场内固定标志上。
气象观测场
(3) 观测场四周一般设置约1.2m高的稀疏围栏,围栏不宜采用反光太强的材料。观测场围栏的门一般开在北面。场地应平整,保持有均匀草层(不长草的地区例外),草高不能超过20厘米。对草层的养护,不能对观测记录造成影响。场内不准种植作物。
(4) 为保持观测场地自然状态,场内铺设0.3-0.5m宽的小路(不得用沥青铺面),人员只准在小路上行走。有积雪时,除小路上的积雪可以清除外,应保护场地积雪的自然状态。
(5) 根据场内仪器布设位置和线缆铺设需要,在小路下修建电缆沟(管),电缆沟(管)应做到防水、防鼠,便于维护。
(6) 观测场的防雷设施必须符合气象行业规定的防雷技术标准的要求。
气象观测场场内仪器布置
观测场内仪器设施的布置要注意互不影响,便于观测操作。具体要求:
(1) 高的仪器设施安置在北边,低的仪器设施安置在南边;
(2) 各仪器设施东西排列成行,南北布设成列,相互间东西间隔不小于4m,南北间隔不小于3m,仪器距观测场边缘护栏不小于3m;
(3) 仪器安置在紧靠东西向小路南面,观测员应从北面接近仪器;
(4) 辐射观测仪器一般安装在观测场南面,观测仪器感应面不能受任何障碍物影响。
(5) 因条件限制不能安装在观测场内的辐射观测仪器,总辐射、直接辐射、散射辐射、日照以及风观测仪器可安装在天空条件符合要求的屋顶平台上,反射辐射和净全辐射观测仪器安装在符合条件的有代表性下垫面的地方。
⑹观测场内仪器的布置可参考图2.1。
⑺仪器设备安装和维护、检查按表2.1的要求进行。
⑻北回归线以南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场内设施的布置可根据太阳位置的变化进行灵活掌握,使观测员的观测活动尽量减少对观测记录代表性和准确性的影响。
气象观测场仪器安装要求
仪器要求与允许误差范围基准部位
干湿球温度表 高度1.50m ±5 cm
气象观测场
温度表 高度1.53m ±5 cm温度表 高度1.52m ±5 cm
温度计 高度1.50m ±5 cm
湿度计 在温度计上层横隔板上
毛发湿度表 上部固定在温度表支架上横梁上
温湿度传感器 高度1.50m ±5 cm
雨量器 高度70cm ±3 cm
虹吸雨量计 仪器自身高度
翻斗式遥测雨量计 仪器自身高度
雨量传感器 高度不得低于70cm 口缘
小型蒸发器 高度70cm ±3 cm
E-601B型蒸发器(传感器) 高度30cm ±1 cm
地面温度表(传感器) 感应部分和表身埋入土中一半 感应部分中心
草面温度传感器 离地面6cm ±1 cm
地面、温度表 感应部分和表身埋入土中一半 感应部分中心
曲管地温表(浅层地温传感器) 深度5、10、15、20 cm ±1 cm
倾斜角45° ±5°
感应部分中心
直管地温表(深层地温传感器) 深度40、80 cm ±3 cm
深度160 cm ±5 cm
深度320 cm ±10 cm
感应部分中心
冻土器 深度50-350 cm ±3 cm
内管零线
日照计(传感器) 高度以便于操作为准
纬度以本站纬度为准 ±0.5°
方位正北 ±5°
辐射表(传感器) 支架高度1.50m
直射、散射辐射表
方位正北 ±0.25°
直射辐射表(传感器):
纬度以本站纬度为准 ±0.1°
支架安装面底座南北线
风速器(传感器) 安装在观测场高10-12 m 风杯中心
风向器(传感器) 安装在观测场高10-12 m
方位正南(北) ±5°
方位指南(北)杆
电线积冰架 上导线高度220 cm ±5 cm
定槽水银气压表 高度以便于操作为准 水银槽盒中线
动槽水银气压表 高度以便于操作为准 针尖
气压计(传感器) 高度以便于操作为准 感应部分中心
采集器箱 高度以便于操作为准。
气象观测场迁移及其对比观测要求
(1) 基准站、基本站和辐射站站址的迁移必须报气象主管机构审批;一般站站址的迁移必须报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审批,并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2) 为取得全年完整的观测资料,在旧站址的观测记录应持续到12月31日,新站址的正式观测记录应从1月1日开始。
(3) 为了解站址迁移前后观测资料序列的差异,为正确使用迁站前后观测资料提供依据,凡新旧两地水平距离超过2000米、或海拔高度差在100米以上、或地形环境有明显差异时,迁站时须在新旧站址同时进行对比观测。对比观测可在迁站前进行,也可在迁站后进行。
(4) 对比观测项目为气温(包括、)、湿度、风向、风速、深层地温(无深层地温观测任务的站不需进行)。
对比观测的时间,基准站为1年(1-12月);基本站和一般站为1、4、7或7、10、1月三个月。每天进行对比观测的时次为02、08、14、20时(80cm、160cm、320cm等层的地温仅在14时)四个时次,02时可用自记记录代替。
(5) 对比观测资料应统计整理成月报表,并存档上报。
气象观测场观测值班室要求
观测值班室是安放室内观测仪器的场所和值班观测员的工作室。
气象观测场
⑴ 一般应建在观测场北边,保证观测员在值班室有较开阔的视野,能看见观测场的全貌,可随时监视观测场的情况和天气的变化。
⑵ 安装集中控制和分配供电电源的配电箱。
⑶ 防雷必须符合气象行业规定的防雷技术标准的要求。
千华网讯(金丽颖 记者侯冰冰)23日,记者从市获悉,我国部关于“保护气象设施”的细化立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指出,一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30米内禁止修建公路、种植高度1米以上植物;气象观测站800米内建超高违章建筑,200米范围内设垃圾场、排污口等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我国作为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面临的自然灾害也多,暴雨、干旱、冰冻等气象灾害不断发生,一些新的自然灾害如城市内涝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要有效防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必须保护好气象设施,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许多气象台站当年本来位于城市郊区和农村,随着城市化发展,经常出现气象设施被破坏等事故,出台《条例》,就是为保护气象设施划几条“杠杠”。
《条例》共有26条,主要包括气象设施保护制度、探测环境保护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气象台站迁移审批制度4方面内容。气象观测场周边3万米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城镇、工矿区,上空禁止设置固定航线;并且在1万米范围内不许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1000米内不许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国家基准气候站、气象站周边,500米内禁止设置垃圾场、排污口;200米内禁止修建铁路;50米内禁止修建公路和种植超过1米高度的植物。一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30米内,禁止修建公路、种植高度1米以上植物。
违反《条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的,单位将处以1万元到5万元罚款;个人将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单位将处以2万元至5万元罚款,个人将处以2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因破坏产生的迁移、建设费用,可以向破坏的责任人追偿。
此外,《条例》规定了迁移气象台站的三种情形,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镇总体规划调整和探测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失去恢复可能。同时,明确了迁移台站的三个条件,即先批准后迁移、先建新站再迁旧站以及新站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址和旧址之间要进行至少一年的对比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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