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分类
可燃气体探测器种类
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有七个种类:测量范围为0~99%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为0~99%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为0~99%LEL的便捷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捷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分类
按防爆要求分类:①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②非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按使用方式分类:①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②便捷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按探测器的分布特点分类:①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②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按探测气体特征分类:①探测爆炸气体的可燃气体探测器;②探测有毒气体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分类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按系统连线方式分类如下:
①多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即采用多线制方式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
②总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即采用总线(一般为2~4根)方式与可燃气体探测器连接。[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系统组成
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能对泄漏可燃气体响应,自动产生报警信号并向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传输报警信号及泄漏可燃气体浓度信息的器件。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是用于为所连接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供电,接收来自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系统设计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接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不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将报警信号传输至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但其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有所区别;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接入DCS等生产控制系统,但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
(1)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部。
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部位附近。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的有关规定。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1]
(2)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根据设计的要求确定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在有防爆要求条件下施工。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应避免日光直射,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
(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当有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当无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适用场所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适用于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场所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在泄漏或聚集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前发出报警信号,提醒专业人员排除火灾,爆炸隐患,实现火灾的早期预防,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时,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将泄漏可燃气体的浓度参数转变为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将可燃气体浓度参数信息传输到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直接由可燃气体探测器作出泄漏可燃气体浓度超限报警判断,将报警信息传输到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探测器的探测器的可燃气体浓度参数信息或报警信息后,经确认判断,显示泄漏报警探测器的部位和泄漏可燃气体浓度信息,记录探测器报警的时间,同时驱动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声光警报装置,发出声光警报,警示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必要时可以控制并关断燃气阀门,防止燃气的进一步泄漏。[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调试要求
(1)可燃气体探测器
依次逐个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采用秒表测量、观察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对于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除按要求检查报警功能外,还应将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采用秒表测量、观察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故障功能,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回路与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按照《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2008)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①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②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③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60s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它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④消音和复位功能;⑤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⑥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⑦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⑧控制器负载功能,使至少4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处于报警状态(探测器总数少于4只时,使所有探测器均处于报警状态)⑨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上述第⑧款的检查;⑩依次将其它回路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上述第②~⑧款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