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校准分析仪制定过程
臭氧校准分析仪制定背景
臭氧检测设备在我国已广泛应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水处理、消毒等领域,跟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随着工业化规模的扩大致使工业排废日趋严重,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中国国家环保部门对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2、O3和CO)的监管力度加大,要求连续检测,实时显示、输出,设备带有自动校准功能。[4]
对空气中臭氧含量测定采用多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非常麻烦(由于臭氧标准气体极不稳定,且不便于贮存),同时量值传递和溯源得不到有效保证,中国国内环境监测设备生产厂家如大秦机电、聚光科技、先河环保、蓝盾光电子、武汉天虹等公司的臭氧发生检测仪器由于其检测原理、产品标准的不同,其性能参数(量程、检测上下限、重现性、线性、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响应时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臭氧校准分析仪》(GB/T 37397-2019)。[4]
臭氧校准分析仪编制进程
2016年1月4日,国家标准计划《臭氧校准分析仪》(20153564-T-604)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提出,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24SC6(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2-3]
2019年5月10日,国家标准《臭氧校准分析仪》(GB/T 37397-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3]
2019年12月1日,国家标准《臭氧校准分析仪》(GB/T 37397-2019)实施。[1]
臭氧校准分析仪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臭氧校准分析仪》(GB/T 37397-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3]
臭氧校准分析仪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济南市大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济宁市计量测试所、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乌兰察布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青岛科技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国防科技工业应用化学一级计量站、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德州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恒量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计量检定所、黄岛区计量测试所、青岛华通检测评价有限公司。[1]
主要起草人:岳宗龙、周泽义、安洁、薛巍、许峰、朱全心、崔磊、杨树根、赵秀健、郑伟、陈海、孙文、金伯程、任少俊、赵堂印、马雅娟、许爱华、张爱亮、董璇、任志伟、朱美花、井传发、梁彬、胡德栋、荀其宁、丁臻敏、赵建军、冯子宸。[1]
臭氧校准分析仪标准目次
前言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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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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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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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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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仪器分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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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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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方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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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验规则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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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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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附录)臭氧标准气体的溯源方法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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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3]
臭氧校准分析仪内容范围
《臭氧校准分析仪》(GB/T 37397-2019)规定了臭氧校准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该标准适用于臭氧校准分析仪。
[3] 臭氧校准分析仪引用文件
GB/T 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 GB/T 11606-2007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95 机电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定 |
参考资料:[3]
臭氧校准分析仪意义价值
《臭氧校准分析仪》(GB/T 37397-2019)有利于规范臭氧检测装置的生产,提高整体质量、使产品性能得到有效保障、有标准可依;解决量值准确传递和有效溯源等问题,为国家的臭氧检测行业提供发展导向,避免走弯路,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