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电源又称EPS、消防应急电源,全称Emergency Power Supply(紧急电力供给),国家新标准为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中文名紧急电力供给外文名Emergency Power Supply简 称EPS电源又 称EPS应急电源国家新标准GB17945-2010应用于节能供电、大楼照明
是当今重要建筑物中为了电力保障和消防安全而采用的一种应急电源。它主要由输入输出单元、充电模块、电池组、逆变器、监控器、输出切换装置等部分组成。广泛应用于节能供电、大楼照明、道路交通照明、隧道照明、电力、工矿企业、消防电梯等。
其原理为:在市电正常时,由市电经过输出切换装置给重要负荷供电,同时充电器为蓄电池进行充电或浮充;当市电断电后或电压超出供电范围,控制器启动逆变器,同时输出切换装置将市电供电状态立即切换到逆变器供电,为负荷设备提供应急供电;当市电恢复时,应急电源将恢复为市电供电。
EPS是以解决应急照明、事故照明、消防设施等一级负荷供电设备为主要目标,提供一种符合消防规范的具有独立回路的应急供电系统,该系统能够在应急状态下提供紧急供电,用来解决照明用电或只有一路市电缺少第二路电源,或代替发电机组构成第二电源,或做为需要第三电源的场合使用。
一、负载容量选型原则:
因电动机的启动冲击,与其配用的集中应急电源容量按以下容量选配:
1、电动机变频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可按电动机容量1.2倍选项配;
2、电动机软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2.5倍;
3、电动机Y-△启动时,应急电源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3倍;
4、电动机直接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5倍;
5、混合负载中,最大电机的容量若小于总负载容量的1/7。
二、选型容量计算方法:
1、YJ系列或YJS系列用于带应急灯具负载时:
(1)当负载为电子镇流器日光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电子镇流器日光灯功率和×1.1倍;
(2)当负载为电感镇流器日光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电感镇流器日光灯功率和×1.5倍;
(3)当负载为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钠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钠灯功率和×2.5倍。
注意:应急照明灯具为高压气体灯时所选用的EPS满载输出功率应为S=(1.6~2)P/0.6。其原因是:高压钠灯、金卤灯等启动时存在较大的“2.5倍”电流。输入功率因数0.6左右(例:高压钠灯,高压钯灯、金卤灯等),宜选用切换时间小于3ms的EPS产品。这是因为:如果对高压气体灯的供电中断时间超过3ms时,就有可能致使气体灯中的放电电弧熄灭或中断。一旦发生放电电弧中断现象,即使马上恢复供电也可能导致长达数分钟的灯具熄灭现象发生。这因为它需要足够长时间来重新预热高压气体灯中灯丝的缘故。显然,对于大型体育馆和演出场地的照明系统来说,是不允许出现这种故障的。
2、当YJS系列用于带混合负载时,EPS容量的计算方法:
(1)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同时启动时,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变频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软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2.0+星三角启动机功率之和×3+直接启动电动机之和×5倍;
(2)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分别单台启动时(不是同时启动),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各个电动机功率之和,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上述电动机中直接启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7;
※ 星三角启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4;
※ 软启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3;
※ 变频启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功率不大于EPS的容量;
※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上述条件中的最大数调整EPS的容量,电动机启动时的顺序为直接启动在先,其次是星三角的启动,有软启动的再启动,最后是变频启动的再启动。
(3)当YJS系列EPS带混合负载时EPS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所有负载总功率之和,但必须中以下六条件,若不满足,再按照其中最大的容量确定EPS容量。
※ 负载中直接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7;
※ 负载中星三角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4;
※ 负载中软启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3;
※ 负载中变频启动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 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电动机功率容量=直接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5+星三角同时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3+软启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2.5+变频启动且同时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
若电动机前后启动时间相差大于1分钟均不视为同时启动;
※ 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含非电动机负载)的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的功率之和=同时启动的非电动机总功率×功率因数+电动机当量总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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